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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朝阳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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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朝阳区图书馆借阅规则

长春市朝阳区图书馆(总部) 日期:2018-11-29 22:23:17

1.开馆时间:每日9:00-17:00,读者免证进入书库。
2.本馆为读者免费提供寄包柜使用,请勿携带私人书刊、资料、包袋、雨具、食品、有色饮料等物品进入书库。
3.每张借阅证根据阅权限可借阅图书3册或者6册,借期30天,逾期按每天每册0.1元收逾期费。
4.读者如需续借,可从借书的第二天开始以借阅证办理续借1次,借期按原到期日(借期30天)延长15天,逾期同上。出现逾期费或违规记录者,不能续借。
5.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请不要带出图书馆,违者按本馆违规办法处理。
6.请爱护图书,借书前请当面检查,如发现图书破损、涂抹等现象,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,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读者负责并按本馆违规办法处理。
7.请自觉遵守“七不”规范,保持书库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
8.进入书库请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关闭或调节至振动、静音状态。请不要在室内接打电话。
9.未经允许请不要将幼儿带入书库。